强制实行的依据是什么法律
强制实行的依据,主如果《民事诉讼法》有关的法律规定。
1.文书依据包含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及公证机关赋予强制实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这类文书一旦生效,即具备法律效力,如一方拒绝履行,他们当事人则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民事判决、裁定与仲裁裁决的实行条件和程序,为强制实行的推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什么材料用于申请强制实行
申请强制实行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以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需要提交一份强制实行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捺手印,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加盖公章。
2.需要提交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实行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需提供具备强制实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这类文书应加盖承方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则需提供1、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
4.需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以便法院进行财产查封、冻结等实行手段。
不履行判决会有哪些后果
找法网提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是紧急的。
1.一旦判决书生效,被实行人需要立即履行判决书上的内容。如拒绝履行,则他们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法院将依法采取一系列的实行手段,如查封、冻结被实行人的财产等。
2.若被实行人仍不履行,法院有权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手段,如拍卖被实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3.除此之外,被实行人的个人信用也将遭到影响,可能被列为失信职员,面临一系列的限制和惩罚,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因此,建议被实行人务必履行判决书上的内容,以防止非必须的法律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