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准时申请调解

www.gfhfdfd.com 2024-05-25 法律综合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准时申请调解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准时申请调解对此没明确的法律规定。

调解书的内容

调解书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在调解书的首部,主要写明仲裁调解书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及年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状况。

正文。正文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仲裁请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的内容与仲裁成本的负担等。

尾部。主要写明调解书的份数,由仲裁员签名,由合议庭主持调解的,依次由首席仲裁员和2名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除此之外,还应当记载调解书制作的年月日。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注意的是,调解书与裁决书虽然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何时生效上却不同。裁决书作出即生效;调解书则并不是作出后立刻生效,而是要待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而且需要双方当事人签收,也就是说,不是一方签收就对该方生效,更不是一方签收就对双方生效,而是只须一方未签收就对双方都无效,只有双方都签收,才对双方都有效。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伙收拾的有关常识,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Tags: 民事诉讼法 民诉与仲裁指南 民事诉讼调解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